“八闽”的称谓历经演变大致如下:
唐朝,武德初年设泉州、建州、丰州。景云二年设立闽州都督府,领有闽州、建州、泉州、漳州、潮州。开元十三年,闽州都督府改成福州都督府,为福州名称出现之始。开元二十一年,取福州,建州二地首字,名为福建“经略军使”,与福州都督府并存。
北宋时期,置福建路,行政区划为福州、建州、泉州、漳州、汀州、南剑六州及邵武、兴化二军。
南宋时期,升建州为建宁府。福建路因此有“一府五洲二军”;府、州、军实际是同一级行政机构,共计8个,故福建号称“八闽”。这时福建全省42个县,成为东南全盛之帮。
元朝至元十七年,在福建境内同时设立福州、泉州2个行省。元代中叶,全国为11个行省,福建境内设8个路,统归江浙行中书省管辖。直到元朝末期又恢复福建省。
明朝洪武元年(1368年),福建全省八路改为福州、建宁、延平、邵武、兴化、泉州、漳州、汀州八府。
清朝,福建区划继承明制。省辖福州、兴化、泉州、漳州、延平、建宁、邵武、汀州八府。统一台湾后增设台湾府,由福建统辖。这样福建就有一段时间称“九闽”。但光绪十一年(1885年),台湾府单独设省,与福建分治,于是“九闽”的福建又恢复“八闽”之称。
民国时期基本沿袭清制,到了民国27年全省行政区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和一个省辖市。基本保持原“八闽”的格局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将成立1949年8月,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,全省区划调整2个省辖市、8个行政督查专区、67个县。经过半个世纪的演变,行政区划按原“八闽”格局做了调整。所以福建仍称“八闽”。目前全省有福州、厦门、泉州、莆田、漳州、龙岩、三明、南平、宁德九个地市。